
李璨宇 合夥人暨公司部主任暨資深律師
簡介:
李璨宇律師於美國密西根大學羅斯商學院取得MBA學位、台灣大學法律系取得法學士、政治大學法研所取得法律碩士學位,熟悉投資及商業策略規劃、娛樂及博弈法規、政府採購法、刑事辯護及洗錢防制制度。
於密西根大學攻讀MBA學位期間,專研財務規劃、會計、商業策略及不動產投資,熟悉各項商業及投資模式,曾就亞洲主要博弈市場撰擬投資可行性評估研究報告,並於2015年4月至7月曾參與一項專案協助某台商就進軍大陸市場進行可行性評估及研擬市場策略。
於娛樂及博弈法規領域,曾協助資策會撰擬相關共數十項合約、答詢拍攝手機電影所遭遇之相關問題及輔導共六所學校之電影拍攝法制教育訓練,並曾協助處理某大型娛樂事業因風災所生仲裁爭議。於博弈法領域,近二年來受交通部委派協助撰擬博弈專法及相關數十項子法,並多次受行政院體委會委託協助規劃運動彩券經銷商資格及遴選制度,修改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另目前也協助處理客戶與某國際知名汽車大廠之商標授權爭議。
於政府採購法制部分,李律師曾協助處理因價額高達數十億台幣之核四廠採購爭議所生刑事案件、國外廠商向港務局提出之異議制度,另具備多起政府採購及公共工程之投標實務經驗,經常能獲得良好之結果。
李律師另曾承辦或協助處理多起貪污治罪條例、證券交易法、偽證罪等爭議,其碩十論文題目為介紹美國反恐法制相關洗錢防制制度,對於刑事法及洗錢領域也具相當之瞭解。
於密西根大學攻讀MBA學位期間,專研財務規劃、會計、商業策略及不動產投資,熟悉各項商業及投資模式,曾就亞洲主要博弈市場撰擬投資可行性評估研究報告,並於2015年4月至7月曾參與一項專案協助某台商就進軍大陸市場進行可行性評估及研擬市場策略。
於娛樂及博弈法規領域,曾協助資策會撰擬相關共數十項合約、答詢拍攝手機電影所遭遇之相關問題及輔導共六所學校之電影拍攝法制教育訓練,並曾協助處理某大型娛樂事業因風災所生仲裁爭議。於博弈法領域,近二年來受交通部委派協助撰擬博弈專法及相關數十項子法,並多次受行政院體委會委託協助規劃運動彩券經銷商資格及遴選制度,修改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另目前也協助處理客戶與某國際知名汽車大廠之商標授權爭議。
於政府採購法制部分,李律師曾協助處理因價額高達數十億台幣之核四廠採購爭議所生刑事案件、國外廠商向港務局提出之異議制度,另具備多起政府採購及公共工程之投標實務經驗,經常能獲得良好之結果。
李律師另曾承辦或協助處理多起貪污治罪條例、證券交易法、偽證罪等爭議,其碩十論文題目為介紹美國反恐法制相關洗錢防制制度,對於刑事法及洗錢領域也具相當之瞭解。
學歷:
經歷:
證照/資格:
專長領域:
語言: